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同联动破难题,难题变为标准题
多彩贵州网讯 9月18日,冯女士到福泉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逐一审核资料后,发现其办理资料不齐全,遂告知其需要提供缴纳土地收益金或完税凭证票据才能办理。因为当初房屋登记相关票据资料不全,她一下却不知所措、心急如焚。随即向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进行咨询,以期待能得到妥善解决,早点能够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据了解,该房屋为原城厢镇房改房,于1999年办理产权登记,因当时缴纳土地收益金为财政部门收取,且时间年限较长,各部门均无法查阅当时相关凭证佐证资料,是否收取土地收益金也无法查证。按照现行办理不动产过户资料清单,冯女士无法提供相应凭证,综窗无法予以办理。
群众办不成事,就是政务中心的事。在多方无法取证的情况下,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当事人与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家单位针对此事召开专题协商会。本着尊重历史,利于群众,站稳人民立场的原则,在该房屋原登记档案中找到集资建房相关资料,资料中有当时的房屋登记交易金额,为办理不动产过户找到了“突破口”。最终商议由市住建局采用集资建房相关资料上集资总金额的3%计算收取土地收益金,并出具相应收款凭证,冯女士凭缴纳土地收益金收据就能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过户业务。多部门协同破题、解题,积极主动担当作为,获得冯女士的好评、点赞,妥善解决了所面临的难题。
通过冯女士还了解到,她所居住的小区所有住户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解决该小区群众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会同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协作,以坚持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和目标,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今后有申请人提出办理该房改房不动产登记过户,市住建局均参照集资建房总金额的3%收取土地收益金,出具相应凭证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据悉,此举将惠及该小区32户105人。(许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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