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龚晓辉) 为确保瓮安出口农产品(茶叶)质量安全,促进该县茶叶生产持续、快速、建康、有序发展,巩固该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成果,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草甘膦等除草剂专项整治的通知》(黔农办发【2019】58号文件精神,该县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茶办主任任组长,执法大队队长杨再林任副组长,其他科室茶办、执法大队、农安科、植保站、质检站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监督巡查小组对全县13个乡镇(办事处)的茶叶企业及生产基地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巡查。
连日来,专项监督巡查小组深入企业、茶叶生产基地对茶园的生产用药进行仔细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实地查看、现场监督、档案资料管理、生产台账记录等方面进行仔细的检查,同时加大对茶叶农残限量标准的宣传,发放贵州省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GB2763茶叶农残限量标准2016版与2014版对比表>和贵州省茶园禁用农药品种名单>的通知》(黔茶办发【2017】1号)和贵州省农业农村的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草甘膦等除草剂专项整治的通知》(黔农办发【2019】58号文件,以及《贵州省农药管理条例》摘录农药使用规定、农药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资料。
在巡查中,再次对茶叶企业及生产者进行了现场培训,主要从茶叶化学投入品的生产、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培训,加大对瓮安欧标茶的宣传及生产管理培训。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生产不很规范的茶叶企业当场进行责令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茶办主任罗柒玖现场作了要求,对不按规定要求生产,或整改不到位,使用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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