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7月23日下午,龙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正在夏蓉联络线开展夏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时,看见一辆白色小轿车从莲花加油站往县城方向大摇大摆的开来,这辆车走的是逆向车道,民警立刻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来,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民警拿着驾驶员的证件核对人员以及车辆信息,并询问驾驶员张某为何要逆行。
张某说自己刚刚在莲花加油站加完油准备回县城,由于从莲花加油站出来需要向前行驶200米后再掉头回来,张某觉得很麻烦,加之现在到了下班时间,以为没有交警查车所以心存侥幸的张某冒着生命危险逆行回县城。不想,在半路就被交警查获了。执勤民警告知张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在一般道路上是要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相应处罚,并告知张某逆向行驶给自己和过往的车辆以及行人可能带来的危害。还没等执勤民警说完,张某下车后,甩出一句惊人的话:“车我不要了,你们拿走吧”。随后,大摇大摆的走了。民警无奈之下,只能现将车辆拖移至大队,并电话联系张某到大队来处理。
7月26日下午,张某带着自己写的保证书来到大队寻找当时查获其的民警,准备接受处理。一看见民警便连声说对不起,由于自己的侥幸心理给执勤民警和过往的车辆造成了不便,对当时自己的态度深表抱歉。执勤民警给张某耐心的讲解了逆向行驶给自己和过往的车辆以及行人可能带来的危害后,对张某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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